日前,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获悉,近年来,该公司专利工作做到了组织、人员、制度和经费四落实,用于专利奖励资金500多万元,其中奖励专利发明人的资金达200万元,五粮液水晶瓶实用新型专利项目获50万元重奖。
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高层领导以超前的意识和理念,为企业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利保护管理体系。首先,集团公司在成立无形资产管理办公室、法律顾问室等组织保证的同时,形成了《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版权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宣传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制度》和《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网站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相关制度。第二,集团公司明确规定了在先期开发产品过程中就进行专利申请保护,并应用专利申请在先原则支撑商标等知识产权维权工作。第三,集团公司对21个子公司的专利、商标、版权、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,统一归口集团公司无形资产办公室管理。第四,集团公司根据《专利法》及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,制定了四项奖励政策:(1)专利权被授予后,公司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。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0元;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。非职务发明专利被授予后,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500—1000元的奖励。(2)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公司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,专利权被授予后,奖金按第(1)项规定加倍奖励。(3)对积极办理有关事务,促进专利实施,使公司取得经济效益的直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。(4)对实施效果好、影响大的专利项目作为重大科技成果对待,予以重奖。
据了解,五粮液集团公司注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,紧紧围绕酿酒主业原创性技术的研究,积极开展技术创新、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,累计研发投入达25亿元,占销售额的16.1%。在实施新品牌开发战略的过程中,涌现了一大批专利技术,现已申请专利1189项,拥有授权专利847项,其中发明专利4项,实用新型专利32项,外观专利811项。应用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,取得了辉煌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。2000—2005年6年间,成功开发数十个品牌,销售额达三百多亿,前13位品牌共计实现销售量61.8万吨、销售额162.8亿元,为国家的利税贡献超过40亿元。同时,还打造了一批强势品牌,增加了五粮液的无形资产。其中,“金六福”在2004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,2005年品牌价值达31.39亿元;“五粮春”、“五粮醇”在2002年被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,2005年“五粮春”品牌价值达26.65亿元;“浏阳河”2005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;“京酒”、“老作坊”品牌也分别在北京、浙江成为消费者首选品牌。